5月30日
今天
端午小假的最后一天
在洪山礼堂
听严介和吹了一天
虽然有心理准备
但是还是为此人的粗鄙和狂妄所惊讶
所谓知道越多,能给出的答案就越少
可是,作为见过世面的他却每每都能给出唯我独尊的答案,而且都会顺带攻击别人的
什么郎咸平放屁
知识分子无用
文采天下第一(江苏第一,商界第一)
李敖不如严介和之类的话频频出现在会场
一个牛B的人
但是
很多观点我无法苟同
他一面否定暴富时代一面讲述自己赔五万和赔八万的案例,一面说自己在哈佛如何如何牛一面忽略照片上小小的教室里几乎无一例外的黑头发;一面说人的成功由基因决定,一面说自己是父母晚年得的第12个儿子(理论上来说,这基因应该不算好吧);一面说法律对于一流的企业家是狗屁,一面在郎咸平攻击他的时候说他收购国有企业是合法的;一面批驳知识分子无用,一面说自己是文人;一面说自己如何不想赚钱只为名声而放弃主席,只做顾问,四海讲学,一面频频要台下的“学员”多和他沟通,共用资源,赚足国家五万亿投资。。。。。
这个所谓的对中国特色了解得无以复加的人,应该是了解中国历史的,更应该了解知道,什么样的人注定只能在历史上成为过眼云烟,什么样的人才能名留青史
后者如果二选一的话,我选郎咸平也不会选严介和,虽然我本身也不怎么赞同郎咸平的一些观点。
不过我还是满佩服这个苏北的小老头,起码,他真的做成了很多人都做不成的事情,呵呵。
但是,他赖以生存的BT模式已经在2006年被四部委出台的文件给否了(这个他今天只字未提,只说2006是个灾难),三年过去了,两千多亿的订单已经差不多了吧,下一步,这个自称史上最牛最聪明最厉害的人,将会怎样做捏?
5月29日
关于活动拍照滴专项整治开始鸟~~
我今天,自己,哼哧哼哧把它下下来鸟~~~
再见,留着,风声小鸟再说~~哈哈
不当出头鸟
原厂的太长
一直没用
一开始买的时候发现放在后座上,还以为是备用的手刹线~~~~~~~~
SSSS的销售说是长江七号,才知道是天线
今天没事,在汽配城晃悠了一下
发现有
号称TYPER的,35
觉得贵了
另一家25,还到20块,估计是假的~~~无所谓,只要能用,不褪色就可
没有黑色,也没有深蓝
只有亮蓝红色和银色
选了银色
由于在下雨,赶紧擦吧擦吧换上
5月27日
换了灯泡,就要搞透镜
不然就是犯贱啊
漫射近光和瞎开远光的人真是贱啊~
老子下次就放个砖头
碰到就先开雾灯闪,再扔~~~
5月26日
我们是一群在律师队伍中广泛存在,却经常不被了解的群体。说起律师,大家想到的总是港片里那些在法庭上叽里呱啦还带着假发的家伙,而想象不到,还有像我们这样一群也叫律师的人,即便做了律师很多年,但连法院大门朝哪开的都不知道。
每天,我们在卷海中挣渡,从事一种昵称DD,学名尽职调查的工作。据称,从事该种工作长达三年以上者,轻则人格扭曲,重则人性泯灭。因此,从事非诉业务的三年级以上律师,当之无愧的成为了律师行里的大熊猫。对这部分人,无论是合伙人还是小助理,在佩服其牺牲精神之余,又都不得不敬而远之。
有篇关于做非诉律师与做小姐之相似性的文章,堪称经典,推荐给大家或娱乐或共勉~~由于原文链接找不到了,所以贴在下面,请原文作者海涵~~
非讼律师和做小姐很像,有以下三点:
一、从事的都是服务行业;
二、都是按钟收费
三、对宾馆都有着一种莫名的痴迷。
入行前,同志们都对这些行业都不甚了解,通常都是经过某些前人的介绍和夸大而进入这两个行业,夜总会老板说,只要陪客人喝喝酒就能赚大把的钞票,某些人说,做律师只要说说话钱就哗哗地进口袋,我做律师就是因为听说了后者……
刚入行时,做非讼律师和做小姐都要频繁地接客,通常经验值较低时只在店里接客,到稍有些经验,能独立办案,老板们就会给机会外出接客,这个阶段通常都比较辛苦,每天都要苦干猛干,年底的奖金及 Annual Review与其全年收费的钟数挂钩……
做非讼律师和做小姐都很讲出身,出身的不同很可能会改变其命运,如果在起步阶段能够进个大店 /所积累经验值,则在起步的时候就领先了同行,天上人间的和街边发廊的,人生际遇大不相同……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改变出身的机会越来越多,不少小姐会选择从肉体上(如隆胸、提臀、瘦身、整容等)以及精神上(如上网、进修等)来提高自己,以在众多佳丽中脱颖而出,进入大店;非讼律师也一样
,肉体上,有选择 spa全身去角质的,有选择去 GYM健身雕塑身材的,精神上,有选择机构培训的,也有像我这样选择去资本主义国家的学府如哥大等镀金的。目的只有一个,改善出身!
做小姐做了一定年数后,有多种前途,有在大店诸如天上人间之类当妈妈桑的,有被包养呆在家里的伺候一个主子的,有自己赚点小钱开个发廊的,有开始贩卖佳丽做人口生意的,有接客太多累得英年早逝的,有从良做些其他小买卖的……
做非讼律师累计一定的经验值和人脉后,往往都有一部分天资绰约抑或是靠山很硬的脱颖而出,开始执掌一方兵权,成为超级大所的大 P,其不再亲自接客,只是陪客户打打球(打情骂俏)拉拉客,类似于在大店当妈妈桑,而手下出道不久的佳丽们为谋生及增加经验值,争相要活,身上天天贴着 available for work(可以接客)。发展到这个阶段,出身的不同以及所处城市文化的不同,其气质完全不同。举个例子,在客户当面讨价还价的时候,曾见北京的某大 P大怒拍桌子喝道: "你丫的当这是买菜哪?!! ",气势磅礴!新出道的佳丽看这仗势往往都崇拜的不行,散会后都会红着脸表白, "您刚才的样子真是好好帅哦!我好好喜欢噢!" (据称该大P 在秀水街买衣服还价的时候,气势也同样磅礴)。而上海的一些大P 则相对温文尔雅,如果心里瞅准了这客户不会跑,就用洋文答曰:"I have to say we are not cheap! (" 我不得不说我们不贱 ",尽管这句话听起来还是相当的贱) "。虽然表达方式不同,但却都灵活运用了营销学的理论并利用了有钱人的心理,就像去逛天上人间和 Plaza 66的主,很少有还价的,最多红着小脸问有没有打折,要面子呗!通常妈妈桑发飚之后的结果就是,客户毕恭毕敬地买单,而且感觉很 high,一个字,贱!很多同行表示,在这些重质的妈妈桑手下干,通常要轻松一些,客户大方好伺候,工作量又适当。当然也有很多重量的代表,客户一还价就打折,以拉到客为终极目的,在这种妈妈桑手下干,通常比较累,客户挑剔不好伺候,要求还层出不穷,工作量大!
有一些非讼律师在累计一定的经验值后,觉得这样的生活太多苦累,而且某个曾经的客户给了其一份非常不错的 offer,则选择放弃接待不同的客户,而一门心思地伺候这个主,客户通常会给其购置 house,而让其待在house 中,因此,得美称为"in-house"(该词专业化较强,非法律界的同学们只须记得是被包养的意思即可),此后,其无须每日为完不成的预算钟而烦恼,只需要搞定一个即可,虽然失去了每天接触不同的case/ 客户并可能偶尔遇见心仪之人的机会,但是在心智与体能上得到了不少的放松……
还有一部分非讼律师相对组织与单干能力较强,在积累一些经验后,就选择占座小山头为王,从各大法学院中挑选个把佳丽,自己也开始边干边拉客,这种作坊时的运营模式,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小成功的例子,一些人成为了叱咤某专业领域的professional,对外称其擅长外商投资、房地产、台式、泰式、日式、欧式、印尼式甚至动物式等多种技巧。尽管拉客压力不小,但因经营成本低,净收入颇丰,而且当起小老板,生活比较自由。
由法律市场的火爆应运而生的,还有少部分非讼律师转向人口买卖生意(江湖上人称 "猎头" ),其充分运用市场人脉以及对法律行业的熟悉,为大所们在中小所中挖掘佳丽,不少佳丽因这种模式的出现而改变了出身一般的情况,摇身一变而成为leading international ,还有一些出身很好的佳丽,经牵线搭桥,成为某跨国大亨的in-house,负责该大亨在亚洲及泛太平洋地区的生活起居,该等佳丽通常头衔前会有 general字样,通俗的理解就是什么都干。
不可否认,这两个行业都是很辛苦的,因此也有一些人因为过度劳累而英年早逝,江湖上非官方数据表明,有些小姐每天的接客钟数超过 20个小时,而且并不是所有的钟都能收到钱,有些是属于开发性质的,这些都是算在店里的 budget上,而有些挑剔的客户会质疑服务的钟数,并要求打折,这就导致了这 20个小时中能收到钱的往往只有14个小时左右,在这点上,像极了非讼律师。由于老板们通常在每年年初都为每个佳丽设定了非常高的budget ,因此佳丽们只有疯狂地接活干活,透支自己的体力,猝死几率在行业排名中高踞榜首。
最后,还有一小部分的人,意识到了这个行业的腐朽,而选择从良,选择用几年来赚钱,做些其他小生意。好友江大驴,某著名跨国律师事务所驻香港办事处资深非讼律师,就曾经反反复复地向我表示,她好想好想从良,做些艺术类的生意,就差没在我耳边唱 "好想好想 "……当然,这个从良也需要有相当大的勇气,毕竟出身是很难改变的,再加上耳边经常有些认识的其他店的妈妈桑会教育说,这只是个赚钱的手段,做什么都一样,无非就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该大驴听后,往往若有所思,继而向我表示 "唉,还是继续做吧" ,每次听到这句,我的眼中都会冒出一道自打我神光内敛之后很少看到的赞许的精光,英气逼人……
来自:
被侵害的“华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了吧
那些叫嚣着要还以颜色,扬天朝国威的人
是不是应该省省了
假如
我们对我国境内的朝鲜族中国公民不好,只要不违反国际法,朝鲜和韩国可以干涉么?
就算违反国际法,朝鲜和韩国可以作为合法主体干涉么?
5月25日
继续
秦始皇也是韩国人~~~~~~~~~~~~~~~~~~~~
韩国有六千年文化
日本不行
中国被女真族灭了,大韩是儒教的唯一传承国家
日本那么小的一个国家,生活的一定很憋闷吧,还是大韩民国好啊(他们不看地图的么?韩国比日本小那么多)
韩国
真的是一个靠YY,来强身健体铸造国魂的民族
据说,他们还发明了用蒸汽蒸女人的下体的美容服务
我靠
那
蒸过之后的
是不是应该叫
韩版的下体
原来,梁老师原话是这样说的,某些媒体转载得过于生猛了,谈不上炮轰,顶多是无奈
“(法学教育界)在官员面前卑躬屈膝,把硕士帽、博士帽戴到他们头上,没有想过他们是否忠于法律。我都感到受了侮辱”
“你看现在这些贪赃枉法的不是转业军人,大多都是法学科班出身,本科,研究生,像黄松有还是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民法、刑诉法研究会的人啊。你说这是不是法学教育界的耻辱?这个事情出来后,我也在反省,是不是我们从前的法学教育界,没有对学生进行人格、品德、道德、忠于法律的教育?事件发生前黄松有还被称为最优秀的法学人才,但却出了这样恶劣的丑行。”
“在官员面前卑躬屈膝,把资格送给他们,把硕士帽、博士帽戴到他们头上,没有想过这样是否值得,他们是否忠于法律。有些学校以招了多少省部级的官员为荣、为资本。这样做真正伤害了的是教育的自尊。吹嘘官员们写的文章,哪怕是不好的文章。黄松有被人大撤职后还获了法学奖。这是怎么回事啊?有法官问我你觉得他的文章真的能获奖吗?我确实难以理解。这个事后,我自己常常反省。法学不是别的专业,它是一个开口闭口讲正义、讲平等、讲自由的职业”
我曾经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建议过,司局长以上读的博士要备案。还有一些法学院还在开司局长博士班,我现在想这样的班是不是应该明令停办?
司局长的职责不可能让他花三年时间来攻读学位。我从前建议,比如在司局长答辩时进行随机旁听或者抽查一下,组织几个专家来看看。现在看来这样滥办班结出恶果。学术界也有责任。到了这个地步我不说不行,但也不想让法官群体灰溜溜。可是社会应该有个起码的底线吧,就像教授不能抄袭一样,法官总不能贪赃枉法吧。
现在想来十多年前,有人劝我去最高院,幸亏我没去。有时候我还在想,要是哪一天我的学生也贪赃枉法,我如何交待。
———梁彗星
为什么总有脑残者说南京大屠杀是因为遭到了抵抗
还说不能怪日本人
侵略到你国家里面来了
还不许抵抗?
这些人开日本车开傻了吧~~~
‘“不须多言,江南有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可许他人鼾睡。”——赵匡胤
还有人说,大屠杀很多是朝鲜人干的,真正的日本人是很好的,还说是什么老一辈说的
虽然我不喜欢韩国
但是没有侵略,从来不敢翻锹的朝鲜人敢来?如果日军自己不开杀戒,高丽棒子敢?他们只敢自己在屋里吃大蒜和臭哄哄的辣白菜~~~~~~
二战片风潮赶快结束吧,不然有更多牛B的人会发表更牛B的思维
5月22日
在与我们“一衣带水”的倭国~~~~~
1999年,一辆小型私家车在高速公路上被后面酒后驾驶的卡车追尾起火,私家车前座的夫妇得以逃生,而后座上的两个小女儿(一岁与三岁)被活着烧死。此案件终审判决为「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罪」,酒后驾驶肇事的卡车司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受害小孩的父母不服,但法律上对于此罪的最高量刑不过五年而已。于是这对夫妇走上街头宣传,收集了几百万签名,并联合类似案例的受害者家属抱着死者照片和骨灰盒上国会申诉。最初聆听申诉的国家领导人还是小泉纯一郎和田中真纪子同学。经过10年的努力,如今2009年终于在麻生太郎同学执政时期将此条法律作了修改,将最高量刑标准升高到有期徒刑20年。受害小孩的母亲说,在这10年间上街宣传收集签名的过程中,他们得到很多法学生善意的劝告,说要一个国家修改法律谈何容易,你们不必做这种无用功。但是家属们并未放弃。如今,虽然当年的肇事者早已刑满释放,但家属还是认为自己争取到了最后的胜利。
以上信息由密蔓同学space留言提供。
5月21日
F450
F450经过重新设计,车高略有提升,而轴距和轮距即将进一步加大。搭载4.5升V8发动机,输出550马力,变速器大量运用最新的F1技术。在F1赛车上使用的能量回收系统(KERS)也将首次在民用车型上装配,它将制动力等散失能量回收并通过电池带动发电机输出额外的35马力,总输出值为585马力。此外它还将大量运用轻量化技术,法拉利F450将会于2010年上市销售,而预订周期可能长达一年。
我只摘关于中国的,和特别好笑的,注:大部分来自他们的教科书
“我国拥有几千年来未被同化的伟大的民族特性”
“我国的天空是全世界最蓝的”
“我国是有文化的国民,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令人自豪的高智商的民族”
“孔子和秦始皇时朝鲜族”
“朝鲜民族在古代亚欧大陆建立了大帝国,并且创造了中国汉字”
李时珍都是韩国的。
端午节是韩国的。
古代黄河以北都是高丽的。
我们韩国是世界上少见的有着自己独特文化的单一民族国家,这证明了我们民族的优越性,保护并发扬我们传统文化的不是日本民族、不是中华民族,而是我们自己朝鲜民族的使命,即保护民族主体性和民族独立性。
日本人虽然亲切整洁,但其实冷漠无情,中国人虽然坦荡,但无慈悲之心,只有韩国人,看上去虽然也是如此,但很重人情,非常了不起。
中国人由于有文化大革命,思想上出现断层,改革开放后追逐利益,日本人缺乏创造性,无论是思想还是文化,仅仅满足于琐碎的事情上消耗精力,而且中国和日本人都没有展翅高飞的野心和渴望,这种野心和渴望只有我们韩国人才有。
21世纪将以韩国的始祖——檀君的思想统一全人类
辣白菜是全世界最好的食物,是盛开在人类饮食文化花园里一枝独秀的国际饮食之花,没有辣白菜,就吃不下饭。
韩国早就该拿诺贝尔奖了,却至今没人能获得,相反日本却不止一人获得,中国虽然本土没有,海外的中国人也有数人获得奖,这是不正常的,太不正常了,于是,汉城奥运会召开之前,一定要得一个诺贝尔文学奖。于是,翻译出一本没人买的书,大肆宣传,结果,谁都能独处语句错误的书,居然被很快售罄……都在韩国人的书店里烂掉。
连日本人有几个都获奖了,我们这样聪明的民族却得不到,怎么也想不通
在我看来,韩国的小说特别是大河小说,缺乏基本的艺术形式,而且故事情节非常没有逻辑性——皮特·玄
这些作假不懂,只有形式和内容统一才能产生真正的艺术性——皮特·玄
韩国人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优秀民族,竟然落后于石头脑袋的日本人,真窝囊!
韩国人发明了韩国语和金属活字印刷术,借用汉字形成日本语的假名,是耻辱的
韩国的文字,世界第一
韩国的体育运动会上经常出现的口号
“为大韩民国争光的儿子们”“四千五百万同胞们,为祖国拼搏吧”“到底还是韩国强大”“这样败给日本,就像再次回到殖民时代,是奇耻大辱”(仅仅是因为,输球了)
韩国将1994~2001定位“访问韩国年”,但据统计,没有什么可看的东西,找遍韩国也找不到一点可以成为灿烂文化和五千年智慧的东西,这就是现实。事实上,一直挨打的国家,想从别的国家抢东西回来展览时不可能的,自己的东西又没有,充其量的几件国宝都是仿照中国古代的东西制造的。所以大多数人因为看不到什么,只能去南大门市场。自称有六千年历史的韩国观光圣地,只有廉价市场而已。
我快笑死了,写不下去了~~
以后再转帖
他们国家,估计看过《李朝实录》的人很少,我只知道,他们当吃吹牛,都说自己是“小中华”。
5月20日
假如,
一件衣服
恩,修身的
颜色不错
准备掏钱了
销售凑过来讲一句,这是韩版的,今年流行。
我立马就不买了。
凭什么收腰的都是韩版的啊,别个意大利收的蛮好
凭什么我们还要去学韩国啊
韩国不是抄日本的?日本不是抄欧美的?我们直接抄欧美的就好了嘛
又不是抄法典,我们看不懂~~~
~~
《丑陋的韩国人》
是由留学日本的中国东北朝鲜族作家金文学所写的著作,(中文版由宋义淑译)。作者以其特殊经中日韩三国的生活经历(祖先是韩国人、出生于中国、长期居住于日本),来分析韩国人民族性的丑陋面,在书中有提出许多韩国(主要针对大韩民国)的缺点,因为作者身份的关系,这本书颇具可信度(虽然有点偏日)。在不理性哈韩跟反韩之外,提供了第三条思路。
在韩国,不漂亮的女人就等于残疾人,所以韩国的整容业才会如此发达;即使无钱购买大型宽屏幕电视机和百科全书,韩国人也会在家里摆放上可以以假乱真的模型装装门面;在韩国人看来,深夜12点抱着酒瓶无所顾忌地敲朋友家的门,逼着朋友陪他一起喝酒,不仅不是一种失礼举动,反而体现了对被叫门者的深厚情谊……在书中除了这些戏谑和调侃之外,作者还用尖锐的笔触刻画了韩国的另一种面貌:“未长大的国家”、“不为人知的歧视大国”,以及韩国人的另一面:“唯我独尊”、“互相倾轧 ”等。
《丑陋的韩国人》日文版和一经问世,便在日本和韩国引起了巨大反响。
我
就是这么认为的
是的
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长河中,判决都重民意
中国历史固然有很多璀璨的文明,但不代表所有戴上中国历史帽子的东西都是正确的
裹小脚也是中国几千年来历史的产物
宫刑也是中国几千年来历史的产物
表亲通婚也是中国几千年来历史的产物
为什么,他们现在都已经不存在了
因为,他们是不好的
起码,从现在看来是错误的。
我们的判决,需要考虑的东西太多,难道,一定还要加上敬一丹的眼泪(这次她没流~~~),撒贝宁永远正义的迷魂小眼、网上痛打落落水狗的仇富族群永远吐不完的口水,甚至街头大妈似懂非懂的落井下石嘛?
一个鲜活的生命,被车轮碾过,谁会对这种行为无动于衷?
肇事者应被苛以刑责,我一百个赞成
但,法律,就是法律
尤其是刑法
这样一个全国瞩目的案件,法官受贿枉法裁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脑残除外)
对于这个行为,舆论最最应当监督法院的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定罪、量刑
两个泾渭分明的罪名,不能因为敬奶奶们的眼泪,而被胡乱操作和解释
更不应该被少数学霸影响,当年陈兴良为刘勇解释了一把,结果上北大的学生哄下了讲堂……
我希望能看到,真正不受外力干涉的鉴定结论,无论车速是过高还是过低,只要别网上一炸锅,就马上加30KM
我希望能看到,一个不受舆论影响的定罪,无论是交通肇事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只要别群情一激愤,就换个罪名
我希望能看到,一个专业的刑期裁量,无论是多少年,只要别家属一闹事,就加5年。
你我,都不是铁肩扛道义,妙笔著文章的人杰,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依照现行法律去好好生活,去判断是非,明辨善恶,这也是现代国家每个人从生下来就注定要付出的社会成本
如果觉得判低了,那是法条没写好
那么请你赶紧给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大法工委写信,要求出个司法解释或者立法解释,大家都这么积极的写,没准一个新的解释就诞生了
;或者下次立法,征求意见稿的时候,你就积极上书或者请懂的人帮你上书;再或者下次选区人大代表(只能),你就不要乱勾,你一定要问他,你同意我对此事的观点吗,同意我就选你。他不同意,也会说同意的吧。
虽然上面两行字几乎是在痴人说梦,但,只有这样,良性循环才能被长久的推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表面被疏导,实则……
我们都在痛心疾首,说司法不公正是一种悲哀的时候,有没有想过
当舆论,被误导,当媒体成为纯粹对抗权力左右司法公正判决的工具时,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不罗嗦啦
丁哥要砍我了,我去写稿了,估计今天通宵,不然一箱油没了。
5月15日
最近很多人问我
5.7撞人事件中的肇事富家子会是什么下场
会不会判刑
能判个什么刑
个人认为
虽然判刑不判刑是法官说了算(哦,应该是是法院说了算——因为是“本院认为”)
但这个事,即使是在判决出来之前,明白人也都知道,不科以刑事责任,似乎是不可能的。
罪名如果是交通肇事,3年以下,3至7年,因为他没有逃逸,也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所以,认定交通肇事,但判7年以上似乎是不应该出现的。
当然,要是认定了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那就够他喝一壶了,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显然,和交通肇事相比,这事一条重罪,但是应不应该按照这个罪来判呢?这事不好说太细。我不愿意再去重复被各大媒体争相转载的2罪的犯罪构成,也不愿意去默写好多年前学的故意和过失两种主观方面的比较,这是没有意义的。目前对于肇事时具体车速尚未得出结论经,谁能说开就是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了?按照传统观点(我们上学那会),开车撞人涉嫌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典型是驾车撞人后逃逸,又朝着很多人撞。现在,车多了,好车多了,乱开车的人多了,想用这个重罪来震慑世人,本也无可厚非的。
但我想说的只是,抛开这些因素,纯粹从技术层面考虑,我认为无论支持哪种罪名认定,都将是存在争议的。
于是,媒体,成了法官。
民怨沸腾,媒体发难,“行政强制”,法官改判……的例子,还少么?
所以,媒体越苛责致害人,引来的“公愤”越多,按照重罪来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
因为我们的“本院认为”本身,是不独立的。媒体的过分关注,让“本院认为”更加不堪重负。
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则朝阳区法院的判例:
张某午夜喝下近十瓶芝华士啤酒后驾本田车狂奔于朝阳区蓝岛附近的主路上,由于酒后无法控制自己,连撞三次致伤五人,弃车而逃,归案后由于家境贫寒无法赔付,追悔莫及。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四年。
比定罪本身更加耐人寻味的是: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声明表示,网上所传有关肇事者同伴翁振华的说法,经核实为不实传闻。此人与杭州市领导没有任何的亲属关系,其父为浙江一家企业的负责人。
呵呵,连忙把自己摘干净……
其实,我粗浅猜了一下,他家或许不会真的牛到爆棚,也许真的和政府没关系,因为我们可以从网上搜索一下这个人的“事迹”和一贯以来的高调,这是一个非常非常爱现,爱炫耀还自以为是的小孩(以上结论,仅根据文字资料判断),那么如果他真的是一个牛到爆棚的家族的二世祖,会不会每每只开一辆50万左右的EVO出来撒泼呢?(前述劣迹,都是这辆车)
这么爱现的有钱又有闲的小孩,如果布加迪、ENZO、盖拉多太夸张,怎么样也要开辆卡雷拉或者R8吧,,或者再不济,也应该是宝马M系咯~~
我
是猜的,因为,杭州,也是一个贫富悬殊,相当巨大的地方。
OK,既然不存在来自犯罪嫌疑人(以后的被告)推动的行政压力(多不容易啊),我们的媒体,我们的舆论监督,请放“本院认为”一条生路,我相信,即使是谭卓,也希望看到一场公正的审判,一份说理清楚,定罪合理的判决书。
届时,无论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我们都会安然接受,司法的权威,本应如此。
谭卓,走好~
5月14日
好胎

哪里有卖~~~~
最牛的女火炬手:
在去年重庆的火炬传递中,重庆电视台采访一名女火炬手,问她感觉怎么样?
她气喘吁吁的说:“感觉有点短,但是很兴奋!有点不满足,希望再来一次!”
你会瞬间移动么?
为什么有那么多SB,在前面红灯刚刚换绿灯的一瞬间就开始按喇叭
你能瞬间移动么?
或者你赶着去见祖先?
停在那里也会受伤
防擦条上多鸟一条
不晓得是哪个刮得~~~~
未完待续,必须去盖章乐~~~
5月12日
有人说,南京!南京,又掀起了民众仇日的情绪
有人说,《南京》和《拉贝日记》为了怕背上这个名声,刻意人性化日本军人。
到底是谁在仇日?
我不仇日,虽然它绝对列不上我喜欢的国家和地区(哪怕之一),但在没有选择的时候,我会选择日货:手表、相机,汽车由于选择很多,所以我不会选择它。
但是,当我踏入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时候,我会摘掉我的手表。
这到底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感。
我不知道。
我想说的是,最近几年,我们看了太多二战题材的片子,《东京审判》《南京大屠杀》《刺杀希特勒》《黑皮书》《伯纳德行动》《南京南京》《超级女特工》《拉贝日记》
从欧洲到北非再到亚洲,其中即使是讲述中国遭遇的,层次也不仅仅停留在“抗日”这么简单。
对于那段历史的描述,谁是真实的,谁在篡改,谁又有权去篡改,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历史,本来是是一个复杂的东西,我们知道的,往往都是少数人想让我们知道的东西,关于真相,知道的人从来都是少数。
我最近看了各种关于万历三大征的文字材料和《检证战争责任》(日本人自己写的),有多少是被篡改过的我不知道,即使我们一直深信的“田中奏折”也被有些学者认为是杜撰的(注:蒋立峰及部分学者认为田中奏折是国民政府伪造的)。但我只想知道,为什么,从丰臣秀吉和小西行长等“七条枪”到田中义一和东条英机、冈村宁次、石原莞尔乃至“百人斩”“千人斩”向井敏明、野田毅;从日本到朝鲜,满蒙、再到中国、世界(当然当年丰臣秀吉还不知道有其他国家),一切的一切几乎如出一辙?
什么叫“五年,纳唐入我土”(忘了原话是不是这样的了,反正就是这个意思)
什么叫“大东亚共荣圈”
什么叫“发动战争是为了确保日本的生存和亚洲的稳定,不是出于任何侵略目的而干预他国的主权完整”
什么又叫:“敌人第一次残酷地使用了原子弹来杀戮和残害大量的无辜者,惨重的人员伤亡难以计数,再继续战争不仅可能导致我们种族的灭绝,而且可能导致整个人类文明的毁灭。”
为什么侵华战争他们能以少胜多?
为什么会有一座重甲防卫的首都会沦陷,并遭到屠城?
为什么会有砍人比赛?
为什么我们从唐朝开始文化输出之后,就不怎么打得过日本人(一对一)
为什么抗日战争的时候,日本人仅仅是对川军的格斗和贵系的枪法有所忌惮?
为什么他们敬畏汉唐文化,为什么他们怕戚继光俞大猷胡宗宪李如松李如梅邓子龙?
为什么我们比他们聪明(我个人认为),却连生产也远远搞不过他们。
为什么他们赞扬我们的留学生、工作人员,乃至汉奸,都会用,你做事像一个日本人。而我们却从没有夸那个外国人相中国人的习惯?
我以前一直不能理解这个问题。
甚至我在学中国法制史的时候就问过范老师:为什么《钦定宪法大纲》和日本明治维新时候的宪法那么像(91%以上),而我们已公布没两天人民群众就“反他娘的”了,什么咨议局资政院全部扯淡,而日本却深信不疑并能借此完成立宪继而平稳起飞然后把我们打趴?
老范坏笑,然后让我自己想
我于是就自己想。
是啊,我们多聪明啊,陈胜吴广,两个农民,在一千多年前就知道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日本人,起码大部分日本人都认为子民就是子民,王侯将相,就是有种,效忠乃至玉碎,都是荣耀的。
我只能这样理解,中国人是一个聪明人带着一群聪明人去干,除了制度设置的权利,谁也不服谁,更谈不上崇拜(少数历史时期除外,恰恰也就是这些历史时期,我们很“强大”)日本人是一个聪明人带着一群傻子去打,他们忠于倭皇,他们即使不是敌人进犯,也愿意在侵略战争中奉献渺小的自己,去刨坑啃墙,去张开双腿让人轮插,去玉碎,这是何其强大的战斗力?
他们的强大是值得羡慕的么?
这种强大是值得学习和复制的么?
有人说,是因为屠城源于反抗
我靠~~~~~~~~~~~~~~~~~~~~~~~
侵占领土,鱼肉百姓,还不许人民反抗,SB才不反抗。
又有人说,强大了都会侵略,中国人强大了也会侵略,是以谓之“黄祸”
接着又有人说,从前,匈牙利都是中国的
。。。。。。。。。。。。。。。。。。。。。。。。。。。。。。。。。纯YY好伐,就算匈牙利是匈奴的后裔(不见得是真的),和汉族也没啥关系。
匈不匈牙利不说,我只知道,历朝中,元朝版图最大,其次是清朝和唐朝,
其中,清朝版图东北至黑龙江以北的外兴安岭和库页岛 ,东临太平洋东南到台湾及附属岛屿钓鱼岛和赤尾屿,南包南海诸岛西跨葱岭西北达巴勒喀什池北岸。大概1400万。
元朝,特别恐怖,一个傻逼朝代,不提也罢,某些特别喜欢YY的人说有2000万平方公里,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好在他们八十年就把自己霍霍没了~~~
汉族鼎盛的唐朝,自灭掉东西突厥后,北境直抵西伯利亚叶尼塞河中游和安加拉和流域,西面最远直达里海,包括整个中亚和阿富汗,但唐朝没用统治青藏啊。
所以抛开元清这两个喜欢扩张的满蒙游牧民族的统治,汉民族是一个很不具备侵略性的民族。多半是自卫反击战,打进去之后马上收回来,(朱棣建立过安南省)。所谓朝贡天朝,哪一次不是要回去的更多?
大一统时期,我觉得最好的时代就是宋朝~~~~多么好呀,政治又开明(相对),经济又发达,文化又繁荣,法制也相对完善,那些喜欢做梦回到古代的小朋友,建议直接回宋朝,其余朝代,都不是人呆的。哈哈,要是之前没有石敬瑭同学的慷慨,说不定,中国现在就领跑世界经济、政治、文化了捏~~~~如果一定要加一个,明朝也还行。~~~元、清两个最被后人YY的朝代都不是汉人统治,汉人的地位又低,既不值得YY,也不能能说明什么问题?
又扯远了~~~一扯就远~~~~拉回来~~~
还有人说,但愿一切不会重来。
不会么?
有人说,不可能了,国际社会制度健全了,我们也不是当年的我们了。
是么?
在我看来,国际社会的所有规则,说好听的是规则,说不好听的,就是仅有的一点正当性原则,是皇帝的新衣。和平年代,老布什就可以抓诺列加,一旦发动战争,它们真的有用么?
我们真的强大了么?
不要看高楼大厦,不要看满街跑的名车,不要看LV,PRADA,更不要看军人的工资,这些汉城(首尔)、胡志明市也有,说不定非洲也有,不算数的。
一个后进的国家,科技、经济都是容易迅速模仿的,而政治和健康比例的军事实力,则在先进的发达国家多是历史演进和自发秩序的产物,它是一套有形的民主制度,也是一种已经融化到意识中的习惯。科学、经济、文化的发达是其副产品。
我们真的强大了么?
我真的说了很多废话~~~~~~~~不写啦~!大家都好好干活,免得历史重演。
拉贝日记
从史实题材的角度来看,算不上是一部优秀的影片,而从纯商业片的角度来看,它也乏善可陈,所以,我建议,没看的同学还是不要去看了。特别是无耻的SB华谊兄弟公司,居然拒绝接受影院任何优惠活动,一边演绎国人七十年来内心最大的隐痛,一边卖75元一张的高价票。
说他不好看,其实并不仅仅是因为《南京!南京》珠玉在前,更因为他由于片方和拍摄角度的原因,难免对史实有些艺术处理。
中国观众是很难接受对日本人过于人性化的描写的
南京!南京,开了个头,大家接受了,但《拉贝日记》,显然走的太远了。
在影片中,中国人都是愚昧的(当然,极可能是事实),西方集团代表都是仁慈的,拉贝是天使,日本军人也人性到爆棚,所谓暴行,也就是简单的军事需要。
当时,中国,首府,难道一个上得了台面的有识之士(没跑的)都没有?
时至今日,我们的所谓崇洋媚外,恐怕都是有渊源的。
外国人的就都是好的么?
他们有事没事聚一大堆人在家里穿着奇怪的衣服每人手里拿一个酒杯左晃晃右晃晃(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得晃)就是现代社交的全部?
他们在聚会时说话之前先拿刀子敲几下杯子的习惯有什么值得现在年轻人模仿的?很帅么?我们收破烂的也这么敲,只不过敲得东西不一样。
(扯远鸟~~~~~~)
如果一定说有什么亮点,我喜欢那个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史迪夫·布切米演的真实可信,抢足了镜,我想,选他来演威尔逊医生,是片方在这部影片中为数不多的正确选择。
我不想再去评价张静初乏善可陈的扮相和演技,也不想说这个导演讲故事的水平多么不如陆川,反正我觉得这这部片子拍的不好看,即使是从纯技术角度上来说。拉贝的描绘,甚至不如南京南京中的那个作为配角出现的老人。(陆川同学说,拉贝是帮我们,但是他也是纳粹,他没那么好,我是根据史实资料去拍的)
关于拉贝,我引述了现在的通说,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以下内容,来自维基百科:
约翰·拉贝(John Rabe,1882年11月23日-1950年1月5日)是生于汉堡市的德国商人,1931年至1938年任德国西门子公司驻南京代表(我查了,最后7年是驻华代表了啊,不是推销员,某些同学下次和别人吹牛的时候不要说他只是推销员,电影美化他啦之类,嘿嘿)。以其在1937年—1938年的南京大屠杀期间的人道主义行为、以及作为南京大屠杀翔实证据的《拉贝日记》而著名。
早年曾在非洲数年的拉贝,于1908年来到中国,1911年至1938年间受雇于西门子康采恩的中国子公司--西门子中国公司,开始在中国沈阳、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地经商,在中国时间前后长达30年。1931年至1938年前后,拉贝任西门子公司驻华总代表,曾代理德国纳粹党南京分部副部长。南京大屠杀时纳粹德国是日本的盟国,拉贝以其特殊的身份目击了日本军队在中国南京制造的南京大屠杀,并将其记录为著名的《拉贝日记》。并和十几位外国传教士、金陵大学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教授、医生、商人等共同建立了3,88平方公里的“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担任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被选为主席,因为人们希望他作为一个德国人并首先是一个纳粹党成员可以对日本军队施加影响。但收效甚微。安全区为大约25万中国难民提供了暂时栖身避难的场所。在拉贝自家的花园中亦庇护了600名左右的难民。1938年2月拉贝被西门子公司召回,4月抵达德国后立即四处公开演讲作展览放映马吉拍摄的纪录片揭露日军暴行,并写信给希特勒,提交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报告,希望德国政府出面对日本施加压力。但此报告当时没有公开(一般认为,由于德日为盟国,故德国当局禁止他发表在南京的所见所闻)。之后,他甚至因此一度被盖世太保逮捕。他的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照片和马吉拍摄的影像资料与此期间也被没收。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拉贝因曾是纳粹党员而被先后苏联和英国逮捕。在面见了朱可夫元帅并证实他没有犯错之后,他在1946年六月被同盟国去纳粹化和释放,生活拮据。宋美龄很快就找到了拉贝一家的下落,希望拉贝能在东京审判中作为南京大屠杀的证人出席,但被拉贝婉言拒绝。鉴于在南京时的功绩,他因而得到南京市民的捐助及国民政府每月金钱和粮食接济,全家得以度过战后物质匮乏的难关,包括苏联封锁西柏林的艰难日子。这种接济一直持续到国民政府撤离南京为止。1950年1月5日拉贝于西柏林中风逝世,日记资料由他的家人保存。1996年年底拉贝日记重见天日后,拉贝才重新为世人所知。
1997年他的墓碑由柏林搬到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保存。
拉贝是一百多年中德关系史当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